深圳药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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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地区药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主要包括准备资料、店内布局与设施设备规范、人员配置及现场检查等环节,最终提交申报资料完成审批;所需资料涵盖设施设备证明、人员资质文件、质量管理制度及申报材料等。 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应至少配备2名药师以上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其他从业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进行中药处方调剂的药品零售企业,应配备中药师职称以上的药学技术人员。

二、药品零售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并且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应具备药师以上职称;质量负责人应具有1年以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验,符合深圳市药师管理的有关规定。

三、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应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

(一)药品经营区同一平面使用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二)处方药专区应有明确标识,且使用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含处方药柜、操作区、前柜台);

(三)配药区应独立设置,其使用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配药区包括中药柜、操作台等。

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品仓库使用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并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实施药品委托配送,能及时获得药品供给的药品零售企业,可不设置药品仓库。

四、 药品零售企业应配备计算机,对药品购进、验收、销售等环节实行计算机管理。

五、办理流程:

(1)准备阶段

确认经营场所符合要求(如面积、区域划分),配备必要设施设备。

配置符合资质的执业药师及药师,并确保其能到现场配合检查。

制定质量管理制度及记录文件,准备申报资料。

(2)现场检查阶段

药监部门对经营场所进行验收,重点检查店内布局、设施设备、人员资质及文件资料。

执业药师及药师需在检查现场,并出示相关证件

(3)审批阶段

提交完整申报资料,药监部门审核通过后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

办理周期可压缩至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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