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基金会成立方案和免税政策

更新时间:2019-06-1313次浏览| 信息编号:z292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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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介绍
设立基金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需要一名理事长,一名副理事长,三个理事,一个监事,一个秘书长,四名专职人员;
2.捐赠人是发起人,理事长就是法人;
3.产权正和租赁合同;
4.注册资金200万原始资金;
5.所有人员不能是政府机关单位的任职人员或退休人员;
(一)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
(二)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
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三)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四)有固定的住所(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成立慈善基金会对企业的好处:
一.企业设立了慈善基金会,可以自行向社会捐款、捐物等。但由于企业慈善基金会的性质,所以没有权利向社会进行筹款筹物。

二.个人或者公司可以选择两种不同的纳税途径:首先可以将自己的一部分收入作为税交纳给正府;其次作为社会捐款捐给慈善事

业。两者没有先后,也没有差别。这样来说,个人和企业与其将税交缴纳正府,由他们决定这笔费用的支出,还不如自己将收入的

一部分作为社会回馈,直接用于公益或福利事业。由此得出“慈善好处”之一:企业个人不通过正府途径==免税。

1、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对方给基金会捐款可以税前扣除,扣除额度为不超过捐赠企业当年会计利润的12%,超过部分可在以后三年按照相同标准继续扣除)
2、非盈利组织免税资格(基金会收到捐款可以免税)
三.企业成立基金会后,也会代理一定的品牌效应。
联系我的时候请说是在搜即讯信息网上看到的,谢谢。
首发网址:http://shenzhen.sojixun.com/zixun/z29273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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