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MAS货币汇款牌照
- 优惠信息:未填写
- 地址:人民路110
- 联系人:于经理
- 联系电话: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详情介绍
1971年1月1日,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成立。 1.目前新加坡MAS持牌杠杆式外汇交易商超过40家。 2.投诉保障方面,新加坡金融业争议调解中心FIDReC专门解决消费者与金融机构之间的纠纷,索赔上限为10万新加坡元。MAS还是一家综合监管机构,负责监管新加坡的所有金融机构:银行、保险公司、资本市场中介机构、财务顾问和证券交易所。MAS与其他政府机构和金融机构密切合作,促使新加坡成为一个区域和国际金融中心,确保新加坡的金融业活力和竞争力。
外汇监管提示
据MAS官网资料查询,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简称“MAS”)监管杠杆式外汇交易。
新加坡对杠杆式外汇的定义:差价合约(CFD)允许您在没有实际交付标的资产的情况下,推测标的资产的未来市场变动趋势。
差价合约是杠杆工具。差价合约往往会在证券公司的场外进行交易,这就是所谓的差价合约供应商。差价合约可用于一系列基础资产,例如股票,商品和货币。差价合约涉及两个交易:
首先,您以一个价格与CFD提供商进行开仓交易。这创造了一个未平仓头寸,您稍后将以另一个价格与CFD提供商进行逆向交易。如果第一笔交易是买入或多头头寸,那么关闭头寸的第二笔交易就是卖出。相反,如果开盘交易是卖空或空头头寸,那么成交就是买入。差价合约捕捉了开盘交易和平仓交易之间标的资产的价格差异。
机构简介
机构性质:政府机构
机构介绍: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是新加坡中央银行,成立于1971年,由政府部门执行并专业管理,其职能组合了银行至财经等诸多金融机能,包括制订金融和货币方面的政策、保证经济稳定发展、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金融服务产业等。MAS还是一家综合监管机构,负责监管新加坡的所有金融机构:银行、保险公司、资本市场中介机构、财务顾问和证券交易所。MAS与其他政府机构和金融机构密切合作,促使新加坡成为一个区域和国际金融中心,确保新加坡的金融业活力和竞争力。
MAS负责监管新加坡外汇经纪商的机构。任何希望在新加坡开展业务的经纪商,必须持有MAS颁发的资本市场服务执照。MAS是新加坡中央银行,同时也是一家金融监管机构。它管理有关金钱、保险、银行业、证券、货币发行以及金融行业的各类法规。1970年之前,货币职能是政府部门和机构的主要关注对象。1970年,新加坡议会通过了《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法》,成立了MAS。MAS获得《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法》授权,负责监管新加坡的货币政策、财政和银行业。1977年,确定将保险业纳入MAS监管范围。1984年,《1973年证券行业法》中的监管职能也由MAS接管。
监管职能
(1)引导货币政策、发行货币、监督支付体系、充当政府的银行家和财政代理人等;
(2)进行金融服务的综合监管和检测金融系统的稳定性;
(3)管理新加坡的官方外汇储备;
(4)把新加坡打造成为国际金融中心。
监管结构
(1)货币政策和投资:经济政策局、经济分析局、经济监督与预测部门;
(2)市场与投资:国内货币市场管理部门、储备管理部门;
(3)国际发展:金融中心发展署、金融市场发展署、国际部;
(4)金融科技创新部门;
(5)银行和保险:银行部、保险部门、反洗钱部门;
(6)资本市场:资本市场中介部门、企业财务与消费部、市场政策与基础设施建设部、执法部;
(7)政策风险与监管:审慎政策部、风险专员部、宏观监管部;
(8)企业人力资源与IT:企业服务部、人力资源部、IT部、MAS教育部;
(9)金融风险货币:金融部门、风险管理部门、货币部门;
(10)管理部:内部审计部门、法律部门、企业规划和通信部。
监管范围
商业银行、投资银行、资本市场中介公司、保险公司、金融顾问公司、金融公司信托公司、货币兑换和汇款业务公司。
联系我的时候请说是在搜即讯信息网上看到的,谢谢。
外汇监管提示
据MAS官网资料查询,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简称“MAS”)监管杠杆式外汇交易。
新加坡对杠杆式外汇的定义:差价合约(CFD)允许您在没有实际交付标的资产的情况下,推测标的资产的未来市场变动趋势。
差价合约是杠杆工具。差价合约往往会在证券公司的场外进行交易,这就是所谓的差价合约供应商。差价合约可用于一系列基础资产,例如股票,商品和货币。差价合约涉及两个交易:
首先,您以一个价格与CFD提供商进行开仓交易。这创造了一个未平仓头寸,您稍后将以另一个价格与CFD提供商进行逆向交易。如果第一笔交易是买入或多头头寸,那么关闭头寸的第二笔交易就是卖出。相反,如果开盘交易是卖空或空头头寸,那么成交就是买入。差价合约捕捉了开盘交易和平仓交易之间标的资产的价格差异。
机构简介
机构性质:政府机构
机构介绍: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是新加坡中央银行,成立于1971年,由政府部门执行并专业管理,其职能组合了银行至财经等诸多金融机能,包括制订金融和货币方面的政策、保证经济稳定发展、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金融服务产业等。MAS还是一家综合监管机构,负责监管新加坡的所有金融机构:银行、保险公司、资本市场中介机构、财务顾问和证券交易所。MAS与其他政府机构和金融机构密切合作,促使新加坡成为一个区域和国际金融中心,确保新加坡的金融业活力和竞争力。
MAS负责监管新加坡外汇经纪商的机构。任何希望在新加坡开展业务的经纪商,必须持有MAS颁发的资本市场服务执照。MAS是新加坡中央银行,同时也是一家金融监管机构。它管理有关金钱、保险、银行业、证券、货币发行以及金融行业的各类法规。1970年之前,货币职能是政府部门和机构的主要关注对象。1970年,新加坡议会通过了《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法》,成立了MAS。MAS获得《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法》授权,负责监管新加坡的货币政策、财政和银行业。1977年,确定将保险业纳入MAS监管范围。1984年,《1973年证券行业法》中的监管职能也由MAS接管。
监管职能
(1)引导货币政策、发行货币、监督支付体系、充当政府的银行家和财政代理人等;
(2)进行金融服务的综合监管和检测金融系统的稳定性;
(3)管理新加坡的官方外汇储备;
(4)把新加坡打造成为国际金融中心。
监管结构
(1)货币政策和投资:经济政策局、经济分析局、经济监督与预测部门;
(2)市场与投资:国内货币市场管理部门、储备管理部门;
(3)国际发展:金融中心发展署、金融市场发展署、国际部;
(4)金融科技创新部门;
(5)银行和保险:银行部、保险部门、反洗钱部门;
(6)资本市场:资本市场中介部门、企业财务与消费部、市场政策与基础设施建设部、执法部;
(7)政策风险与监管:审慎政策部、风险专员部、宏观监管部;
(8)企业人力资源与IT:企业服务部、人力资源部、IT部、MAS教育部;
(9)金融风险货币:金融部门、风险管理部门、货币部门;
(10)管理部:内部审计部门、法律部门、企业规划和通信部。
监管范围
商业银行、投资银行、资本市场中介公司、保险公司、金融顾问公司、金融公司信托公司、货币兑换和汇款业务公司。
联系我的时候请说是在搜即讯信息网上看到的,谢谢。
发布发布一条信息深圳海外公司注册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