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办理流程条件

更新时间:02-27 164次浏览 | 信息编号:z667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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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要求及合法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业务的需要。根据《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从事再生资源的收购、储存、分拣、打包、销售等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需办理《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 例如:废旧金属、报废电子产品、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废造纸原料、废轻化工原料、废玻璃等回收业务。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需要进行备案。以下是备案的具体步骤:


1.新成立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在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企业注册登记。


2.市场监管部门将企业再生资源回收备案信息通过省级共享平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政务信息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或省级部门间数据接口推送至商务部统一业务平台再生资源企业备案模块。


3.信息在商务部统一业务平台再生资源企业备案模块公示30天。


4.公示期满后,即自动完成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


4.如企业需打印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证明材料,可进入商务部统一业务平台企业端进行办理。


在深圳办理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是一个相对简单的过程,只要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准备好材料、提交申请并接受审核即可。

但在备案过程中和备案后,都要保持合规经营和持续管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以确保再生资源回收与利用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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