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注册商品标志的再一个弱点

更新时间:2023-02-1792次浏览| 信息编号:z46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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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注册商品标志的再一个弱点,
    就是未注册商品标志有可能与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已注册商品标志相同或者近似,从而发生侵权行为。到1999年底,我国注册商品标志的总数已近百万件。在新申请商品标志注册时,如果未经事先查询,申请的驳回率几乎达到70%。这就是说,使用未注册商品标志,该商品标志与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注册商品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概率为70%。换句话说,使用未注册商品标志,就有70%侵权的可能性。因为我国《商品标志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未经注册商品标志的许可,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品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商品标志,即属侵犯注册商品标志权的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就要由侵权人承担侵权的法律后果。所以,使用未注册商品标志,不管你本意如何,总是存在侵犯他人注册商品标志权的可能性。侵权就要受处罚,就要赔偿经济损失,就要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为了企业的正常经营,为了企业的发展,也为了尊重他人注册商品标志权起见,使用未注册商品标志的企业应当申请商品标志注册。 
  未注册商品标志还有一个弱点,就是未注册商品标志不能形成工业产权,因此也不能成为使用人的无形资产。由于我国《商品标志法》规定,注册商品标志权才受法律保护,未注册商品标志不受法律保护,其使用人也不享有商品标志权。所以,从严格意义上讲,在我国注册商品标志才是工业产权,注册商品标志才能成为企业的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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