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公司地址托管续约业务代办

更新时间:2018-08-2172次浏览| 信息编号:z123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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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系统切换过渡期安排
  为做好新旧系统切换调试和数据迁移,从2018年8月13日至8月17日期间(共五个工作日),暂停网上办理住所托管业务。旧系统中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8月10日网上核实通过但未到窗口签约的企业,我司将通过短信进行通知,请接到短信通知的企业在2018年8月17日内前往E站通大厅签约,逾期未到窗口签约的企业,旧系统预核实作废,须按新系统、新合作条件重新办理业务。
  三、托管企业联系信息全面筛查清理工作
  (一)我司将于8月17日起,通过发送短信的方式通知前海住所托管企业,请前海住所托管企业及其相关人员收到短信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登录住所托管系统进行企业认领、确认或更新企业信息。
  (二)未按要求登陆住所托管系统进行企业认领、确认或更新信息的企业,我司将通过邮寄信函的方式通知,请在收到信函后10个工作日内登录新住所托管系统进行企业认领、确认或更新企业信息。未签收信函的或逾期未登录住所托管系统认领企业、确认或更新企业信息的,将视为失联企业,移交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处理。
(三)我司将分批次通知托管协议到期的企业前来续约,请在收到短信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登录新住所托管系统办理续约业务,逾期未续约的,将视为住所失效,移交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处理。
住所托管业务新合作条件
  1.首次办理住所托管:从2018年8月10日起,场地证明不再作为首次办理住所托管的地址证明材料。首次办理住所托管仅接受深圳市内屋产权证(以下简称“红本”)或经深圳市各区属房屋租赁管理机构备案的租赁凭证(以下简称“租赁凭证”)作为地址证明材料。
联系我的时候请说是在搜即讯信息网上看到的,谢谢。
首发网址:http://shenzhen.sojixun.com/zixun/z12308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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